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闭幕会定于3月10日15:00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会议共有四项议程
第一项议程: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工作人员宣读决议草案并有效通过表决。
第二项议程: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工作人员宣读决议草案并有效通过表决。
第三项议程: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工作人员宣读决议草案并鼓掌通过表决。
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闭幕会定于3月10日15:00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会议共有四项议程
第一项议程: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工作人员宣读决议草案并有效通过表决。
第二项议程: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工作人员宣读决议草案并有效通过表决。
第三项议程: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工作人员宣读决议草案并鼓掌通过表决。